根据原国家卫计委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(2016年),所有在我院内实施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,包括对可辨认身份的人体组织或数据的临床研究项目,应依据要求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/报告。
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科研伦理审查相关工作,3月13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科研伦理审查会议,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伦理审查相关表格的修订,具体如下,现予以公布:
7.免除审查(免除知情同意书+免除知情同意书签字+免除伦理审查等).rar
针对部分科研项目需申请免除审查,特制定免除审查申请相关表格,后续科研伦理审查逐步规范化,相关工作持续推进。
山东省立第三医院
2020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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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免除审查(免除知情同意书+免除知情同意书签字+免除伦理审查等).rar